《出生医学证明》和《预防接种证》 联合办理告知书
尊敬的宝爸、宝妈们:
宝宝降生,恭喜贺喜!愿新生的小宝贝给你们带来数不尽的快乐!愿新妈妈,乖宝宝皆健康平安!为让爸爸妈妈们少跑路,更多时间照顾宝贝,我院开设了“双证联办”窗口,让宝宝“人生第一证,双证一起领”。
目前我院办理方式为线下办理,具体事项如下:
- 办理时间
每周二、三、四(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
二、办理地点
新区门诊三楼产科《出生医学证明》和《预防接种证》联合办理窗口。
三、“两证联办”所需资料
由新生儿监护人在婴儿出生后30天内,到我院办证窗口现场填写相关申请表,提交新生儿父母的有效身份证(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薄、护照、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及父母双方证件正反面合印在一起的复印件一张。特别说明:若非新生儿母亲本人办理,则须携带由新生儿母亲规范签署并按拇指印的委托书。
四、现场签发流程
新生儿母亲/其委托人提供相关资料→工作人员核实信息→通过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信息系统当场签发《出生医学证明》→通过四川省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当场发放儿童《预防接种证》→完成“两证联办”。
五、补充说明
(一)《出生医学证明》办理要求
1.先确定好符合要求的新生儿姓名,一经办理不能更改,若需更改应先上户由户籍登记机关更改为曾用名。
2.产妇在新生儿出生后一月内尽快办理(超过3个月则需提供产妇住院病历复印件)。
3.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时必须持新生儿父母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身份证正反面合印在一张的复印件,原则上只能由产妇前来办理。如非产妇本人则需提供新生儿母亲亲笔签字按拇指印的委托书(委托书可在产科住院部及双证联合办理窗口领取)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产妇不满18周岁的,则由产妇监护人(带上户口本、产妇及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与产妇一同来院办理。
4.产妇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与住院分娩登记的产妇姓名的信息不一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出生医学证明》的重要性
《出生医学证明》是出生后的第一张法律证件,是上户、上学、出国等凭证,一定终身妥善保管。一经签发,证件上的信息不能变更,应终身妥善保管,不能涂改,不能塑封,不能折叠,不能私自拆切副页。
联系电话:18982972051 (韩老师)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资阳医院·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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