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口腔治疗类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第三次)
发布时间:2022-05-26 00:00
本文来源: 医学工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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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202.61.88.152:9080/TPFrame/AttachStorage/staticpages/gkzbcggg/2022-05-26/0a7aed5f-5963-4808-809c-e3212006f13d.html
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口腔治疗类等医学装备采购项目(第三次)公开招标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2-05-26 14:47
项目概况 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口腔治疗类设备采购项目(第三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天府新谷10号楼0801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6月22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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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编号 | 512001202200115 | ||
项目名称 | 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口腔治疗类设备采购项目(第三次)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预算金额(元) | 2443900.00 | ||
最高限价 | 854000.0 | ||
采购需求 | 1、本项目本次共4个包,采购口腔治疗类等医学装备。 2、采购清单及预算/限价:详见附件。 3、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工业。 4、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 5、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 6、交货地点: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仁德西路66号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 7、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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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 | 30 |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若投标产品(含招标文件中要求配置的配件,耗材)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凭证复印件;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并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凭证复印件(若不是医疗器械的,则不用提供)。 2、投标产品若是进口产品,投标人非投标产品制造厂家需提供产品制造厂家对投标产品的授权,或具有授权权限的代理商对投标产品的授权(且需提供该代理商具有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原件,证明文件需能显示产品制造厂家对投标产品授权链条的完整性)。 3、投标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时间: | 2022年05月27日到2022年06月0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地点: |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天府新谷10号楼0801号) | ||
方式: | 现场或网络方式有偿获取(除非本采购项目终止,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响应资格不能转让)。未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 (1)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供的资料: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须提供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打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单位鲜章)、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须提供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打印件、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联系我司工作人员获取) (2)现场办理:持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供的资料至获取地点完成报名登记。 (3)网络办理:将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供的资料扫描件发送至1594626286[at]qq[dot]com邮箱(何先生028-85246996-814、13076039182),完成报名登记。 (4)标书款收取方式:①现金(含微信、支付宝转账方式);②银行转账或电汇,收款单位: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账号:128909354910901;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府城大道支行。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标书款的,交款时间以银行下账时间为准,下账截止时间同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 ||
售价: | 150.0 | ||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
时间: | 2022年06月22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 ||
地点: |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本项目开标室(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天府新谷10号楼1402) | ||
五、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六、其它补充事宜 | |||
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2、采购预算:第二包:15.5万元;第三包:1.9万元;第四包:8万元;第七包:60万元。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为无效投标。3、最高限价:第二包:15.5万元;第三包:1.9万元;第四包:8万元;第七包:60万元。超过单价最高限价或总价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4、.本项目第三包允许采购进口产品。5、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6、备案编号:ZCC(2022)0170。7、采购品目编码:A032012。8、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川财采〔2018〕123号”)。9、供应商投诉: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资阳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28-26632085。地址:资阳市雁江区新城路99号。 |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 | ||
地址: | 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仁德西路66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17721954465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 ||
地址: | 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天府新谷10号楼0801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028-85246996-814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何先生 | ||
电话: | 028-85246996-8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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