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 关于药品经营企业配送服务项目 市场调研公告
各药品经营企业:
为保障我院的药品供应,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临床用药需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对药品经营企业配送服务项目合作事宜进行市场调研,欢迎具备相应资格的药品经营企业积极参加。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调研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药品经营企业配送服务项目
(二)项目简介:所供药品(集采药品、麻醉药品及第一类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除外)的供应、运输、售后服务等
(三)调研内容
1.企业规模:包括药品配送企业注册资金、GSP认证的仓库面积、经营范围、药品销售总额等。
2.合作实力
(1)配送省内公立三级甲等综合医疗机构的数量(有药品供货协议或其他有效凭证)及持续提供配送服务的年限等;
(2)售后服务:是否具备智慧药房的硬件、系统和信息化建设服务的能力,如为住院药房提供药品分包调剂、为门诊药房提供自动化调剂发药等。如能,请提供成功案例,同时在参与调研时提供具有可行性的初步建设方案等。
3.经营品种:符合“两票制”规定的品种(规)数量。
4.配送能力
(1)专职的配送人员和相对固定的业务人员数量;
(2)承诺响应医疗机构订单的时限:急救药品(包括节假日)送达的时限,一般药品送达时限;
(3)是否具有冷链配送;
(4)是否具有节假日配送能力等。
二、参与调研企业的基本要求
(一)药品配送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二)具备四川省药械采购监管平台的药品配送资格。
(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体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在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中无行贿犯罪记录;
(五)近3年来未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告、通报或处罚;
(六)近3年来所配送药品无国家药品质量公告中生产环节抽检不合格的产品及四川省药品质量公告中抽检不合格的产品。
(七)具有持续保障供应投标药品的能力。除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外,必须承诺保证药品供应且保证药品质量。
(八)不得具有以下情况:
1.受到吊销许可证行政处罚的;
2.一年内累计两次因违反食品药品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处罚的,或一年内累计三次受到行政处罚的;
3.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的法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受到在法律法规规定期限内不得从事食品药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行政处罚的;
4.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和责任人员受到刑事处罚的;
5.逾期未主动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
6.发生较大及以上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事故的;
7.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性质恶劣,被从重处罚的;
8.药监局依法认定其他需要纳入“黑名单”的严重违法行为;
9.国家或行业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的。
三、报名资料与方式
(一)报名资料:药品经营企业提供的报名资料应满足以下条件,并提供调研报名资料目录(详见附件1):
1.营业执照正本(副本)扫描件;
2.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扫描件;
3.药品经营许可证扫描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扫描件(三证合一的除外);
5.单位法人代表身份证加盖公章扫描件;
6.其他有效资质材料,如税务登记证扫描件;
7.企业规模证明材料加盖鲜章扫描件;
8.企业合作实力证明材料加盖鲜章扫描件;
9.企业现有药品配送目录(模板见附件2),包括:药品通用名称、规格、剂型、包装、生产企业、报价、是否基药、挂网采购类别、是否有配送资格(授权委托书)、是否符合两票制、是否集采品种,要求同时提交加盖骑缝章扫描件及电子版。
10.无违规违纪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件;
11.药品经营企业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资料(加盖公章扫描件)。
(二)报名方式:以上资料按顺序编号,连同附件1以压缩文件夹形式发送到指定邮箱174620110[at]qq[dot]com。
四、联系方式及截止日期
(一)联系人:黄老师
(二)联系电话:028-26384006
(三)联系地址:资阳市雁江区仁德西路66号(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新区)
(四)截止日期:2022年9月 27日17:00。
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
2022年9月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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