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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水电物资等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2-12-30 17:30 本文来源: 采购部

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

水电物资等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根据我院业务发展要求,现需采购水电物资一批。

一、投标须知

1.1采购内容:

包号/品目号

名称

数量

最高限价(总价)/元

技术要求

01-01

LED圆灯贴

240

6720

1. 12W

2. 白光

01-02

冷热淋浴阀(龙头)

30

5040

 

01-03

淋浴喷头

60

2100

 

01-04

金属淋浴软管

60

1980

 

01-05

立式脚踏阀

10

1300

 

01-06

T5日光灯管

400

4800

1. 14W

2. 白光

01-07

T5日光灯管

50

900

1. 28W

2. 白光

01-08

扣板灯

20

2500

300*300

01-09

扣板灯

20

2700

600*600

01-10

扣板灯

10

2800

600*1200

01-11

LED球泡灯

20

760

28W

01-12

LED一体化支架灯

50

2150

16W

01-13

交流接触器

3

255

CJX2-25

01-14

多股铜芯线

5

730

2.5mm2

01-15

多股铜芯线

3

735

4mm2

01-16

多股铜芯线

5

1690

6mm2

01-17

下水波纹管

50

250

 

01-18

数字式电笔

9

225

 

01-19

LED平板灯

100

13500

1. 600*600

2. 48W

3. 白光

01-20

LED筒灯

50

1250

1. 5W

2. 嵌入式开孔8.5cm

3. 白光

01-21

PVC线管

60

300

1. φ20

2. 长度3m

01-22

PVC弯头

30

30

φ20

01-23

PVC直接

40

40

φ20

01-24

管卡

1

10

φ20

01-25

储水式电热水器

4

8400

80L

01-26

尼龙扎带

1

25

4*200

01-27

尼龙扎带

1

35

8*500

合计

61225

 

1.2采购最高限价:61225元。

1.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满足我院需求(品种、数量和技术要求)以及资质要求的前提下采用“最低价中标法”的方式评选。如存在不唯一最低价,采取随机抽取的形式产生中标人。

1.4相关要求

1.4.1资质要求

营业执照。

1.4.2商务要求

1.交付地点: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

2.交付时间:接到采购人通知后的3个工作日内

3.收到产品入库、发票齐全、正常使用完后,三个月滚动付款。

1.4.3技术要求

按照采购内容表格中技术要求提供

1.5.1招标公示及报名时间:2022年12月30日至2023年1月5日17:00,过时不候。
1.5.2报名资料要求(招标当日提供密封加盖鲜章的纸质文件):

1. 报名表(见附件)。

2. 本公告提及到的相关要求响应情况。(见附件)

3. 廉洁承诺书(见附件)。

网上报名:报名表发送电子邮件至QQ邮箱:739028720[at]qq[dot]com并注明:“水电物资等采购项目报名”联系电话:028-26655128,采购部吴老师。

二、招标资料投递时间及地点

1. 院内招标时间:2023年1月6日下午2:00,过时不候。

2. 院内招标地点: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健康体检楼5楼520采购部。

 

公示期间如有情况需要反映,请以真实姓名,采取电话、面谈的方式向我院纪委办公室:028-26657530,审计部:028-26224570反映,逾期将不再受理。

采购部

2022年12月30日

 

 

 

附件:

报名表

水电物资等采购项目

包号/品目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报价(元)

备注

 

 

 

 

 

合计

 

 

 

备注:

联系人:          电话:       邮箱:

                 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相关要求响应表

水电物资等采购项目

序号

招标参数

是否响应
(填“是”或“否”)

响应参数

例:1

交付地点: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

交付地点: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

01-01

1. 12W

2. 白光

1. 12W

2. 白光

 

 

 

 

 

 

 

 

 

廉洁承诺书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共同签发的《〈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和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意见》及省卫生厅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培训会议精神,结合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反商业贿赂工作实际,依法保护双方在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购销活动中的合法权益,承诺如下: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治理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必要性。

二、应积极配合医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积极配合对相关医务人员的商业贿赂行为进行查处。

三、不找有关领导干涉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购销活动,不以贿赂的方式将上述商品销售到医院。

四、不向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购销人员给予各种名义的财物或回扣。

五、不向从事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相关活动的人员给予开单费、临床促销费、宣传费、劳务费、统方费等费用。

六、不为医院相关人员报销电话费、娱乐费、差旅费、餐费等应由本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七、不组织甲方相关人员参加国内外旅游、座谈会、学术会等活动。

八、不向甲方相关人员赠送各种实物及有价证券。

九、不派工作人员到医院临床科室进行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的广告宣传。

十、不以任何理由向医院及其相关人员进行商业贿赂。

十一、如违反上述约定,医院有权单方终止现有购销关系,若违反承诺条款,公司承诺:三年内无权参加医院所有的采购活动。

十二、违反上述约定,应向医院支付违约金二万元,医院可直接在双方购销款中扣除。

                 承诺公司:(盖章)

承诺代表:

承诺时间:2022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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