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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 口腔正畸专家远程诊疗平台技术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10 15:57 本文来源: 采购部

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 口腔正畸专家远程诊疗平台技术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根据我院业务发展需求,现采购口腔正畸专家远程诊疗平台技术服务。

一、投标须知

1.1采购内容

序号

采购内容

服务期

最高限价

1

口腔正畸专家远程诊疗平台技术服务

18个月

78000

1.2采购最高限价78000元。

1.3招标方式:院内比选。所有参数要求均为实质性条款。两轮报价制,服务满足我院所有要求前提下,采取“最低价中标法”的方式评选经两轮报价存在唯一最低价,采取随机抽取的形式产生中标人。

1.4.1具体内容

1.口腔正畸专家远程诊疗平台技术服务;

2.服务期18个月;

1.4.2技术服务要求

1.系统具备对正畸患者多模态数据采集的功能; 

2.系统具备对患者多模态数据的自动测量、分析与辅助诊断功能;

3.系统具备正畸专家系统功能,基于患者多模态数据的分析诊断结果,自动形成正畸诊疗建议书初稿;

4.系统具备自动生成“诊疗方案专家建议书”PPT的功能;

5.系统支持正畸专家远程对专家系统生成的“诊疗方案专家建议书”进行审核与修改、定稿;

6系统支持专家与本院医生远程在线交流“诊疗方案专家建议书”;

1.4.3其他要求

1.项目实施期间,团队实施人员不少于1人(除项目经理外),且在项目实施的不同阶段应根据院方业务需求进行增补。无特殊事由未经管理部门同意不得更换;若确需更换工作人员的,需提前10个工作日书面报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更换,不允许中途更换项目经理;

2.须提供7*24小时电话、远程服务、现场服务等方式,出现故障15分钟内应作出实质性响应,如远程30分钟内无法解决,派合格的维修工程师4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12小时内解决;

3. 须免费进行软件的培训,需派专业技术人员对院方技术人员进行系统运行、配置、维护培训和对院方使用人员进行操作培训,直到能基本掌握日常操作管理为止,培训地点及人员由院方确定;

4.本项目系统上线调试所涉及一切相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费用包含在报价中;

5.供应商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管理部门联系售后服务事宜:提供人员姓名、职务、联系电话(含座机、手机等);

6.须同时支持Windows平台和国产化平台,后期免费进行国产化适配改造。该项目中产品运行所必须的各种软件须满足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求:产品所依赖的操作系统、浏览器、数据库、中间件、容器等,所提供的软件必须为正版化软件,供应商负责正版化软件的升级、更换、调试、安装等。所投产品支持国产软、硬件,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器、办公电脑、移动终端、国产操作系统、支持国产数据库等,并能够按照院方需求将产品迁移至国产化硬件、操作系统及数据库中;

7.须针对本项目提供项目实施方案,方案内容包括①实施计划;②实施流程;③项目组织架构。④项目过程管理及实施进度;

8.须针对本项目提供项目售后服务方案,方案内容包括①售后服务体系及售后服务响应流程;②技术故障应急策略;③售后服务网点;④质保期内和质保期外的服务;⑤培训及考核方案;

1.4.4商务要求

1.付款方式:本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付合同总金额的90%,本项目实施满18个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付合同总金额的10%。

2.服务期计算:本项目服务期从验收合格之日起18个月;

1.5.1招标公示及报名时间:2023811日至202381516:00时。
1.5.2投标资料要求:能够开展相关工作的证明材料、本项目的实施方案售后服务方案等、参数要求配置响应情况表、服务承诺书、廉洁承诺书(见附件)、务必装订成册并且密封完好投标当天面交。

网上报名:编辑报名表(见附件)发送电子邮件至QQ邮箱:306549155[at]qq[dot]com并注明:“XXXXXX采购项目”,联系电话:028-26655128,采购部梅老师。

二、招标资料投递时间及地点

院内招标时间:202381614:30
    院内招标地点: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健康体检楼五楼采购部,联系人:梅老师。

                               采购部

2023810

 

 

 

 

 

 

 

 

 

 

附件:

报名表

XXXXXXXXXXX项目

序号

采购内容

配置要求

数量(年限)

单价

总报价

1

 

 

 

 

 

2

 

 

 

 

 

备注: 

联系人:          电话:       QQ:

                 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廉洁承诺书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共同签发的《〈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和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意见》及省卫生厅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培训会议精神,结合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反商业贿赂工作实际,依法保护双方在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购销活动中的合法权益,承诺如下: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治理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必要性。

二、应积极配合医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积极配合对相关医务人员的商业贿赂行为进行查处。

三、不找有关领导干涉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购销活动,不以贿赂的方式将上述商品销售到医院。

四、不向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购销人员给予各种名义的财物或回扣。

五、不向从事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相关活动的人员给予开单费、临床促销费、宣传费、劳务费、统方费等费用。

六、不为医院相关人员报销电话费、娱乐费、差旅费、餐费等应由本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七、不组织甲方相关人员参加国内外旅游、座谈会、学术会等活动。

八、不向甲方相关人员赠送各种实物及有价证券。

九、不派工作人员到医院临床科室进行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的广告宣传。

十、不以任何理由向医院及其相关人员进行商业贿赂。

十一、如违反上述约定,医院有权单方终止现有购销关系,若违反承诺条款,公司承诺:三年内无权参加医院所有的采购活动。

十二、违反上述约定,应向医院支付违约金二万元,医院可直接在双方购销款中扣除。

                 承诺公司:(盖章)

承诺代表:

承诺时间: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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