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中心医院政事权限清单
  • 发布时间:2025-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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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根据党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性规定、资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三定”规定及市中心医院机构职能编制规定,主管部门、事业单位及相关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市卫生健康委举办监督职责

1.指导市中心医院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统一战线、群团等工作,引导党员干部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党外干部人才队伍建设,重视对党外干部、人才的培养使用,确保全面贯彻落实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各项工作要求。

2.监督管理市中心医院对国家和省、市有关卫生健康和中医药(含中西医结合和民族医药,下同)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的贯彻执行;建立健全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组织开展医疗质量、技术、安全等行业监管。

3.负责市中心医院卫生健康科研项目、创新技术评估管理、重点科研基地建设以及重点学科、重点专科建设的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医院开展继续教育、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监督管理医院贯彻落实国家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4.监督管理市中心医院对国家药物政策、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国家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执行;贯彻落实省基本药物和医用耗材采购、配送、使用的扶持政策,负责对市中心医院落实集采药械使用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

5.按程序核准市中心医院章程,审核市中心医院编制使用计划、机构编制调整方案等,审批市中心医院临床、医技类内设机构调整设置方案。按程序任命市中心医院七级及以下领导管理岗位人员,备案审核市中心医院临床、医技类内设机构负责人。

6.按程序审核市中心医院岗位聘用、公开招聘、考核奖励等工作,指导市中心医院加强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和高层次人才的培养。

7.指导市中心医院预决算、财务管理、资产配置和资产处置;审核(审批)市中心医院重大资金使用、重大投资决策与重大项目建设;监督政府采购项目实施、重大资金使用和债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

(二)市中心医院自主管理职责

1.贯彻落实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做好思想政治、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和宣传工作,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弘扬崇高精神,加强医德医风、精神文明和医院文化建设;全面落实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做好统战工作;领导和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和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

2.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医疗卫生健康工作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确保医院改革发展方向正确。

3.依法组织开展医疗、科研、教学等日常工作,依法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援工作。

4.按规定动议医院机构编制调整事项,承担医院机构编制日常管理、事业单位登记、网上名称管理相关工作。负责任命临床、医技类内设科室负责人,提出本院岗位设置方案的建议,组织实施本院岗位竞聘工作。组织实施本院专业技术职称申报工作和卫生高级职称自主评审工作。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负责全院职工的日常管理。做好退休干部工作。

5.负责医院资产管理,包括采购、使用、处置等;负责医院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分析,决算工作;负责医院财务收支管理。

6.依照有关规定讨论和决定医院党的建设、改革发展稳定、干部选拔任用、干部队伍建设、人才工作、财务预决算、“三重一大”、医德医风、医院文化建设,以及涉及医务人员权益保障等的重大问题。

(三)相关部门综合管理职责

1.市委组织部管理职责

(1)负责院领导班子的调整配备和市委管理的领导干部职务任免、交流、退休等工作。

(2)负责对市委管理的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出国研修、兼职及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

2.市委编办管理职责

(1)审核市中心医院机构职能编制规定。

(2)审核(审批、备案)市中心医院机构、职责、编制和领导职数等调整事项。

(3)核批市中心医院使用空缺编制使用计划补充人员。

(4)监督指导市中心医院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

(5)监督检查市中心医院事业单位改革、机构职能编制规定和机构编制法规制度执行情况。

(6)管理监督市中心医院开展事业单位登记工作。

3.市财政局管理职责

(1)核定市中心医院财政拨款或补助总额。

(2)组织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管理市中心医院决算、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相关工作,对银行账户实施监督管理。

(3)指导市中心医院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4)监督指导市中心医院依法实施国有资产管理。

(5)监督管理市中心医院依法实施政府采购。

(6)监督和规范市中心医院会计行为。

(7)监督市中心医院重大财政政策落实、财经纪律执行。

4.市人社局管理职责

(1)核准经市卫生健康委审核的市中心医院岗位设置方案,并按照管理权限承办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岗位聘用、公开招聘、考核奖惩、流动调配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2)负责市中心医院的工资基金管理,核定市中心医院在编人员薪酬总额。落实工资收入分配、福利、退休、退职政策以及离退休待遇政策。

(3)落实市中心医院职工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政策。

(4)组织实施国家表彰奖励制度,根据奖励管理权限办理市中心医院的表彰奖励活动。

5.市医疗保障局管理职责

(1)按照医保协议对市中心医院医保服务相关行为进行管理。

(2)对市中心医院申报的医疗费用进行审核和拨付。

(3)对市中心医院开展医保政策、管理制度、支付政策、操作流程的宣传和业务培训,提供医疗保障业务咨询、查询服务。

(4)对中心医院医疗服务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罚。

(5)批复市中心医院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的申报需求。

6派驻市中心医院纪检监察组管理职责

监督医院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监督检查医院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纪委落实监督责任;督促院党委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院纪委办工作及负责人进行考核;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出具党风廉政意见、对违纪违法进行处理处分。

二、政事权限清单事项表

事项

政事权限关系

事项名称

主要内容

实施依据

党建工作

市卫健委举办监督职责

政治建设

指导市中心医院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高政治站位,彰显政治属性,强化政治引领,切实增强政治能力,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四川省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实施办法》
《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

思想建设

指导市中心医院强化理论武装,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论述等,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宗旨,自觉加强党性锻炼。

组织建设

指导市中心医院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按规定讨论和决定基层党组织设置调整和发展党员、处分党员等重要事项。

纪检工作

指导市中心医院加强和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指导市中心医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

统战、群团工作

指导市中心医院加强对本单位统战工作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的领导,重视对党外干部、人才的培养使用,更好团结带领党外干部和群众,凝聚各方面智慧力量。

宣传工作

指导市中心医院落实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确保业务工作体现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安全。

资阳市中心医院自主管理职责

政治建设

贯彻落实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贯彻落实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委和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确保医院改革发展正确方向。

《四川省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实施办法》

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净化政治生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思想建设

做好全院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和医德医风建设,推进医院精神文明建设,着力培育和塑造医学人文精神,弘扬和践行“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崇高职业精神,着力塑造医德高尚、医术精湛、医风严谨的行业风范。

《四川省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实施办法》

组织建设

规范完善医院机构和党组织设置。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抓实基本教育、基本建设、基本队伍、基本制度、基本保障,以党的建设引领推进医院业务工作。

《四川省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实施办法》

严把发展党员质量关,加强对党员的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做好组织、宣传、凝聚、服务广大医务工作者和群众工作。

《关于加强全省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意见》

纪检工作

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严格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述责述廉及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党员干部职工严格遵守党的纪律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

《四川省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实施办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加强医院纪检机构和纪检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履行职责能力,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支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对“两个关键”的监管,做好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情况的日常监管。

统战工作

全面落实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做好统战工作。加强对医院内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的政治领导,做好党外知识分子工作。

《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四川省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实施办法》

群团工作

坚持党建带群建,领导和支持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和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四川省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实施办法》

宣传工作

落实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维护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加强对医院学术论坛、期刊杂志、课堂教学、新媒体等各类思想文化阵地的有效管理,强化舆情监测、定期研判和责任追究。

《四川省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实施办法》


相关部门综合管理职责

驻市中心医院纪检监察组举办监督职责

加强公立医院党的领导

监督医院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监督检查医院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纪委落实监督责任;督促院党委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院纪委办工作及负责人进行考核;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出具党风廉政意见、对违纪违法进行处理处分。

《四川省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实施办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干部人事

市卫生健康委举办监督职责

机构编制

按权限管理市中心医院机构编制工作。负责核准市中心医院章程,初审市中心医院编制使用计划、机构编制调整方案等并按程序报批,审批市中心医院临床、医技类内设机构调整设置方案。

关于印发《资阳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资编委发〔202362号)
关于印发《资阳市市本级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资编委发〔20233号)

《资阳市中心医院机构职能编制规定》

干部队伍建设

指导医院开展中层干部选拔管理工作,按程序任命医院七级及以下领导管理岗位人员,备案审核医院临床、医技类内设机构负责人。

《四川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

人员管理

审核医院在编人员岗位聘用方案并按程序报批。指导医院办理在编人员人事相关工作,审核在编人员的入编、调动、离职手续并按程序报批,审批在编科级及以下人员的退休手续。

《资阳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调)动实施细则》(资人社发〔2023〕10号)

教育培训

指导医院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出国研修等工作。

《资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职称(技术等级)管理

指导医院规范组织开展初中级职称申报及卫生高级职称自主评审、聘任及各类人才申报活动。

《资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卫规〔20223号)

 

考核奖惩

组织开展医院领导班子考核,审核医院在编人员年度考核等并按程序报批。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

资阳市中心医院自主管理职责

机构编制

1.负责机构职能编制规定的起草、报批和执行;
2.动议机构、职责、编制和领导职数调整事项;
3.申请用编、出入编登记;
4.负责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
5.开展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及网上名称管理等相关工作。

《关于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资编办发〔2021〕2号)
《关于印发〈资阳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资编委发〔202362号)

岗位管理

责拟订岗位设置方案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实施本院岗位竞聘工作。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四川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和优化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20〕28号)

人员管理

1.负责办理人员的入职、调动、离职、退休等手续。

2.负责制定请休假管理制度和考勤管理制度等。

3.制定编外人员管理办法,编制编外人员使用方案,负责编外人员日常管理和学习培训。

《关于印发《资阳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调)动实施细则》的通知》(资人社发〔2023〕10号)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干部队伍建设

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推荐、选拔任用、考核管理工作。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四川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办法》(川委办〔2023〕20号)《资阳市中心医院机构职能编制规定》

职称(技术等级)管理

组织实施本院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聘任工作,负责卫生高级职称自主评审工作。

《四川省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卫规〔2022〕3号)

人事档案管理

按管理权限负责员工人事档案保管、审查等管理工作。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

教育培训

制定本单位工作人员教育培训工作具体管理办法,建立健全管理制度,配备专门人员,负责人员教育培训管理等各项具体工作。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规定》

考核奖惩

开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

相关部门综合管理职责

市委组织部

市委管理干部队伍建设

负责市委管理的领导干部任命工作。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市委管理干部教育培训

负责市委管理的领导干部考核管理、教育培训,审批出国研修等。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

市委管理干部人事档案管理

负责市委管理的领导干部人事档案保管、审查等管理。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

市委编办

机构编制调整

审核市中心医院机构职能编制规定,按程序报批及印发。

三定规定制定和实施办法》(中办发〔202038号)
《中共资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资编办发〔20212号)

审核(审批、备案)市中心医院机构、职能、编制和领导职数等调整事项,按程序报批及印发。

《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
《四川省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实施办法》
《中共资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资编办发〔20212号)

核批市中心医院使用空缺编制使用计划补充人员。

中共资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资阳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资编委发〔202362号)

实名制管理

监督指导市中心医院做好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

《中共资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转发省委编办〈关于在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资编办〔201144号)
《中共资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放市级实名制管理系统权限进一步优化上下编业务流程有关事项的通知》(资编办发〔202113号)

监督检查

开展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执行情况检查,纠正违纪违法行为。

《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中发﹝201931号)
《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中办发﹝202038号)

登记管理

受理办理市中心医院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和补(换)领证书。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411号)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开展市中心医院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及法人公示信息抽查。

中共资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转发省委编办〈关于在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资编办〔2011〕44号)

审批市中心医院公益专用中文域名注册管理、网站标识管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关于机关群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有关问题办理意见》(国事登发〔20165号)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网上名称管理暂行办法》(中央编办发〔20146号)

市人社局

岗位管理

核准经主管部门审核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审核确认经主管部门同意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聘用结果。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办发〔200819号)

《资阳市扩大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人事自主权十条政策》(资人社发〔2017171号)

公开招聘

批准经主管部门同意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方案。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2006〕人事部令第6号)

《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

考核奖励

审批经主管部门审核确认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办理优秀档次人员名单备案;监督指导主管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做好奖励工作,审批市级政府序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集体的记功奖励。

关于转发《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的通知》的通知(资人社办〔2023〕20号)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人社部规〔20184号)

收入分配

市卫生健康委举办监督职责

薪酬管理

审核医院绩效分配方案并监督执行,提出医院在编人员年度薪酬总量建议并按规定报批。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川人社发〔2023〕12号)
《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资阳市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资人社发〔2023〕12号)

资阳市中心医院自主管理职责

工资福利

1.负责在核定的薪酬总量内做好自主分配工作;
2.负责核算职工工资;负责在编人员月度工资上报与审核;
3.负责职工工资的起薪、晋级、调整等工作。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三个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112号)

社保管理

1.负责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申报及缴费等工作;
2.负责办理职工退休手续。

3.负责在编人员的职业年金申报、缴费基数调整等工作。

国务院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1978]104号)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川人社发〔201545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办法的通知 (川办发(201927号)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工伤保险费率管理办法》的通知(川人社规〔202310号)

关于统一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政策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177

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阳市财政局转发《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资人社函【2022118号)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第259号令)

《关于印发资阳市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资府办规【20226号)

《关于印发资阳市职工医疗(生育)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资府办规【20227号)

《关于印发资阳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的通知》(资府办规【20228号)

 《关于2024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和标准的通知》(资医保发〔202340号)

绩效分配

建立完善绩效分配机制,起草绩效分配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

《关于明确公立医院专用基金计提等管理事项的通知》(川财规〔201813号)

《资阳市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资人社发【202312号)

相关部门综合管理职责

市人社局

工资福利

核定、调整市中心医院事业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在编人员薪酬总额;指导市中心医院落实国家、省相关福利政策。

《人事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 (国人部发〔200656号)

《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 (国人部发〔200659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国办发〔201137号)

《四川省人事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川人发〔200647号)


绩效分配

指导主管部门建立健全所属医院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

《四川省人事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川人发〔2006〕47号)

《关于印发四川省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的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发〔2010〕45号)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29号)




社保管理

办理市中心医院基本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参保登记,核定缴费基数、落实社保待遇;办理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核定退休人员养老待遇;监督检查市中心医院遵守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6〕94号)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经办规程〉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9〕150号)



年金管理

办理部门所属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参保登记、核定缴费基数;办理工作人员职业年金补记、转移接续等。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年金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25号)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经办规程〉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9〕150号)

财务资产

市卫生健康委举办监督职责

资金预决算和收支管理

指导市中心医院预决算和财务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国有资产管理

指导市中心医院资产配置和资产处置。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

政府采购

指导和监督市中心医院政府采购项目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财务管理

指导和监督市中心医院重大资金使用和债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

资阳市中心医院自主管理职责

资金预决算和收支管理

1.负责医院预决算编制及执行。

2.按权限负责医院财务收支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财务监督

建立适合本院业务特点和管理要求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并组织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内部会计控制规范》

国有资产管理

负责对本院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实施具体管理。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相关部门综合管理职责

市财政局

资金预决算和收支管理

1.指导主管部门监督市中心医院做好预算编制、预算公开、预算执行等工作。

2.管理市中心医院部门决算,组织市中心医院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财务监督

1.监督市中心医院落实重大财政政策、执行财经纪律。

2.监督和规范市中心医院会计行为;指导市中心医院内部控制制度建设。

《四川省财政监督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的通知》(财会〔2021〕21号)

《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15〕24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财会〔2017〕1号)





国有资产管理

制定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市中心医院执行情况。

《财政部关于修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财政部令第100号)


政府采购

监督管理市中心医院依法实施政府采购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业务   运行

卫生健康委举办监督职责

医疗业务

1.负责市中心医院依法执业监督管理。

2.负责市中心医院医疗技术相关监督管理。

3.负责市中心医院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监督管理。

4.指导市中心医院开展医护人员健康管理和职业病防治工作。

5.组织开展职业卫生、放射卫生、传染病防治等监督检查。

6.负责督促市中心医院开展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的报送工作。

《资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科研教育

1.指导市中心医院开展科研及专利等成果转化、医学伦理审查等工作。

2.指导医院规范开展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等工作,审核国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审批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3.指导市中心医院重点学科建设。

《涉及人的临床研究伦理审查委员会建设指南》(2020)

《四川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四川省“十四五”临床专科能力建设规划》(川卫医政函〔2022102号)

基建

负责市中心医院项目医疗流线审查工作,指导市中心医院开展项目策划、项目申报、项目推进,监督市中心医院项目资金使用和竣工交付

《资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安全保卫

1.监督市中心医院规范管理危化品和特种设备。

2.监督医院做好防汛减灾、消防、人员密集场所、重点部位等安全生产工作。

3.指导市中心医院开展平安医院建设工作。

《关于印发<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强安2024”监督执法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资卫健办函202430号)

《关于印发<资阳市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资卫健办函〔2024〕1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关于印发<全市卫生健康系统消防安全集中隐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资卫健办函〔2024〕16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机构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川卫函〔2024〕101号)

业务   运行

资阳市中心医院自主管理职责

医疗业务

1.加强医疗质量管理,落实医疗核心制度,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

2.促进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推动医疗技术高质量发展。

3.加强医务人员执业管理,强化依法执业意识,规范执业行为。

4.预防和妥善处理医疗纠纷,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

5.承担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

6.规范处方管理,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

7.负责建立健全医院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规范诊疗业务,加强行业建设。

8.规范开展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的报送工作。

《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0号))

《国家医疗质量安全改进目标》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1号)

《四川省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实施细则》(川卫办发(2018)7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护士条例》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2018年10月1日)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务院第376号令)

《药品管理法》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系统行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国卫纠发〔2015〕1号)

《全国公立医疗机构行风管理核心制度要点(2024年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科研教育

1.负责科研教学及学科建设等工作。

2.开展院校教育及毕业后教育。

3.开展医学伦理审查工作。

4.负责各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申报并组织实施。

《四川省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资阳市市级医学重点学科管理办法》

《资阳市“十四五”临床专科能力建设规划》

《临床技能培训管理办法(2024版)》

《涉及人的临床研究伦理审查委员会建设指南》(2020)

《四川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四川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办法(试行)》

业务    运行

基建后勤

负责医院大型基建项目全过程的管理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综合医院建设标准》建标110—2021)》

《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2021—2025 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负责医院特种设备运行安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特种设备安全法》

《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

负责医院污水站、医疗废物、生活垃圾等环境保护工作,开展职业卫生、放射卫生、传染病防治等工作。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医疗机构》

《医院污水处理技术指南》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卫生健康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

《资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业务    运行

负责洗浆房、装修改造、零星维修等后勤保障工作。

《医院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规范》

《医院布类供应管理规范》

《医院装修设计规范》

安全保卫

1.负责医院危化品、毒麻药品安全管理。

2.负责医院消防、治安、防汛、食品安全等安全生产保障工作。

《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药品管理法》

《处方管理办法》

《医疗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

《关于推进医院安全秩序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卫医发)〔2021〕28号)

《关于做好防汛救灾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0]594号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相关部门综合管理职责

医疗保障

监督检查

督促医疗机构医保相关服务业务的正常开展,负责对医疗机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拨付医保基金,接受医疗机构咨询。

《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改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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